恩施晚报(恩施晚报 官网)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恩施晚报,以及恩施晚报 官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存)投稿邮箱分享(五) 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恩施晚报,以及恩施晚报 官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存)投稿邮箱分享(五)

《饮食科学》往事、散文随笔投稿邮箱:dgbh_0303@126.com

《江畔馨风-副刊》市井故事、小小说、散文、随笔投稿邮箱:jpxfb@126.com

《生活周刊》散文、随笔投稿邮箱:dzrbshzk@sina.com

《友报-副刊》市井故事、小小说、散文随笔投稿邮箱:lnzxyb@163.com

《山西工人报-副刊》市井故事、小小说、散文随笔投稿邮箱:sxgrb@163.com

《临沧日报-副刊》市井故事、小小说、散文随笔投稿邮箱:lcrbfk@163.com

《华东旅游报-副刊》市井故事、小小说、散文、随笔投稿邮箱:hdlyb2@126.com

《桂林日报-副刊》市井故事、小小说、散文随笔投稿邮箱:ok2824150@163.com、ok2824150@163.com

《防城港日报-副刊》小小说、散文、随笔投稿邮箱:fcgfk123@163.com

《文苑》散文、随笔投稿邮箱:wbwenyuan@sina comwenyuanyc@163.com

《东营日报-副刊》市井故事、小小说、散文随笔投稿邮箱:dyrbs@sina.com

《都市时报-副刊》市井故事、幽默段子、散文随笔投稿邮箱:yueduben@qq.com

《今日柳州-副刊》市井故事、小小说、散文随笔投稿邮箱:jrlz2008@163.com

《安庆晚报-副刊》散文、随笔投稿邮箱:hzfeng1984@163.com

《恩施晚报-副刊》市井故事、小小说、散文随笔投稿邮箱:eswb@vip.163.com

《大河报-茶坊》市井故事、小小说、往事散文随笔投稿邮箱:wanbaotougao@126.com

《快乐文学》市井故事、小小说投稿邮箱:klwx2009@126.com

《准噶尔时报-副刊》市井故事、小小说投稿邮箱:xjzgesb@163.com

《党员干部之友-副刊》市井故事、小小说、散文随笔投稿邮箱:dygbzy@126.com

《金台嘹望—副刊》市井故事、小小说投稿邮箱:jtqxcb@163.com

四脚的鸡是怎么来的,怎么会有四只脚呢

晚报讯(记者 胡俊杰 ) “我养了这么多年的鸡,还从来没有看见过4只脚的,你说稀奇不稀奇?”5月11日,利川市东城办事处鸿兴养鸡场老板谭涛电话向记者讲述了这一怪事。

据谭老板介绍,5月4日下午,她的养鸡场接到重庆长水禽业有限公司运来的5000多只雏鸡。5月6日下午,她在给雏鸡注射疫苗时,发现一只鸡竟然长着4只脚,2个肛门。

12日,记者在鸿兴养鸡场见到了这只与众不同的雏鸡,它的确长着4只脚,2个肛门。雏鸡用前面两只脚走路,后面两只脚显得稍稍小一些,而2个肛门都可排出粪便。

记者随后采访了利川市畜牧局品改站站长蒋运文。对方表示,四脚鸡很可能是双黄蛋孵化出来的,但一般的双黄蛋都是孵出两只正常的小鸡,这只鸡是一个特殊的例子,可能是由于两个蛋黄一个发育早,一个发育迟,发育迟的蛋黄受到影响没有发育完全,就成了畸形。

(网络编辑 黎民)

来源:恩施晚报

四条腿的青蛙很常见,四条腿的鸡你见过吗?长沙市民刘光超就在超市买了一只长有四条腿的鸡。

今天(20日)上午,在刘光超家窗户上,挂了一只鸡,除了两条腿之外,鸡屁股的位置还长出两条约五六公分长的腿。

“昨天中午准备做饭,发现鸡有四条腿,吓了一跳。”刘光超说,鸡是她嫂子在附近超市买的,“我以为是我嫂子贪便宜,买了这只鸡。”嫂子田小英否定了这一说法,“平常也买过,但都没有买到过这种鸡。”

“长这么大没有见过。”刘光超的室友纷纷摇手表示都没有看过。因为担心食用对身体有伤害,刘光超准备将鸡扔掉。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食品学院教授李安平说,四腿鸡是畸形鸡,胚胎发育过程中诸多的环境因素会导致鸡畸形,长出四条腿,“一般不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可以食用”。

鸡出现4只脚是其胚胎在孵化发育过程中遗传基因出现变异而导致了畸形。

恩施日报为什么不能投稿

投稿方式变更。

恩施日报报头投稿网址: 。通讯员投稿前,需要完成注册。登录投稿网址后点击“畅享通讯员投稿”页面右上角或左下角的“帮助”栏,查看“通讯员投稿平台”中的操作步骤, 实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不得重复注册。通讯员只有 完成注册并得到恩施日报社管理人员的审核激活后,才能向恩施日报、恩施晚报投图文稿件( 可在稿前标注“日报供稿”或“晚报供稿”) 。

高空抛物为什么总是屡见不鲜?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不仅不文明,还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恩施晚报记者走访发现,近期,在州城大部分小区,高空抛物现象较之前得到一定改善,但仍时有发生。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州城某小区悬挂的警示标语。

物业:采取了不少措施,有改善但仍时有发生

施南古城民族花园物业的崔经理告诉恩施晚报记者,与以前相比,该小区高空抛物现象明显减少。

一方面,大部分业主的素质越来越高,明白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另一方面,物业投入了更多精力劝导业主。

“之前,小区内发生过高空抛物,我们挨家挨户地上门讲解高空抛物的危害。慢慢地,小区高空抛物的现象就少了。”崔经理说,今年上半年,有业主反映楼上有泼热水、扔垃圾袋的现象。物业工作人员挨家挨户打电话排查,发现是一位老人所致。工作人员与老人的家人取得联系,把高空抛物的危害告知其家人。通过协调,老人的家人安装了金刚网纱窗。

“今年3月,有人反映楼上落砂子。我们调查发现是装修工人一时大意,我们给新来的业主和装修工人讲解了高空抛物的危害,禁止之后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崔经理说,该小区每栋单元楼下以及电梯旁,都贴有禁止高空抛物的告示,公共区域也贴有高空抛物的警示标语,物业公司还会不定期跟工作人员培训相关知识。

“令人欣慰的是,在业主群里,部分业主和物业一起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崔经理笑着说。

“禁止高空抛物,我们物业处采取了很多措施来提醒各户居民。”凤凰城小区田经理告诉恩施晚报记者,物业通过上门走访、设置告示牌、悬挂横幅,提醒业主杜绝高空抛物行为,与往常相比,高空抛物现象的确好了很多,但是仍有一些业主未认识到高空抛物的严重危害。

在福星城物业工作了两年的李经理说,小区每个单元楼下都贴有严禁高空抛物的告示,在业主微信群中也进行了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之前,有一个孩子从楼上扔苹果,物业工作人员经过排查后,工作人员上门进行了教育,得到了孩子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我们物业公司准备向业主申请购买仰拍摄像头,用来监控高空抛物行为。”

业主:忧心忡忡自己装监控

施南古城民族花园的保洁员阿姨说:“近几年,小区高空抛物现象减少,但草丛内有时仍会出现烟头和纸巾等垃圾。杜绝高空抛物行为,还需业主和物业一起努力,特别是需要提高业主的整体素质。”

凤凰城小区物业负责人告诉恩施晚报记者,靠街道边的居民楼高空抛物现象更严重,楼下便利店的雨棚上常有楼上掉下来的东西,以垃圾袋居多。虽然物业工作人员对有些住户劝阻,但有的业主依然我行我素。工作人员去排查时不承认,只能派人去打扫。杜绝高空抛物,还需大家一起努力。

走访中,也有很多安全意识很强的居民。家住州城福星城小区的聂奶奶说:“你看楼上,有许多居民的窗外有伸出来的花盆都是用铝合金撑着的,时间长了会生锈,希望物业能重视这些现象,提醒相关住户。”

6月29日,市民卢俊对自家阳台外的监控摄像机进行了检修。卢俊所在的小区,高空抛物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避免高空抛物侵权连带责任,他在自家阳台、卧室等外面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我在自家的开放区域全部安装了摄像头,对着自己家阳台、窗户等区域拍摄。小区里高空抛物现象时有发生,不发生伤人事件最好,万一发生了,我通过监控也能证明不是自己家中高空抛物,可以避免高空抛物侵权连带责任。”

恩施晚报记者发现州城小区大都没安装摄像头监控高空抛物。一些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推行安装摄像头很困难,一方面是资金问题,另一方面是业主观点不统一,需小区三分之二的住户同意。

律师: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有4方面构成要件

近年来,随着高空抛物行为导致的致人死伤、财物损坏的事件逐渐增加,这一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由此带来的一些法律诉讼让人们意识到,原本的道德问题正慢慢成为法律维权内容。

昨日,恩施晚报记者采访了湖北震邦华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华。

张华认为,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甚至死亡,并非偶然事件,而是屡见不鲜、屡禁不止,被人们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虽然大家都有听闻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的事件,但事故不是发生在自己身边,很多人都不予重视,为了贪图一时方便,就随手往外一扔,完全不顾自己所处的位置、高度,扔下去的物品会对他人造成什么影响。还有很多人认为,自己随手抛出窗外、阳台外的东西很轻,不会砸伤人。但事实并非如此,根据物理原理,高空抛下的物品质量再轻,只要高度够高,冲击力都不容小觑。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是指物品被人从高空中抛下,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行为。”张华介绍,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有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归责原则4方面。

高空抛物中的加害行为,是指行为人从高空中抛掷物件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若能够确定具体的抛掷物件者,则按照一般侵权行为加以规范。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中的行为人,一般无法确定。真正的行为人混杂在一定范围的人群中,实施加害行为后,无人主动承担行为后果。基于各种政策考量,法律只能将一定范围内的所有人都推定为是加害行为人。在此点上,高空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产生差异。在高空抛物的情况下,只有一个人实施了抛物行为,只是无法将该人从一定范围中辨识出来。在共同危险行为的情况下,多人都实施了危险行为,只是不清楚究竟是哪个危险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因此,高空抛物属于行为推定;共同危险属于因果关系推定。与此相关,高空抛物责任的免责事由之一,主要是推翻行为推定;共同危险责任的免责事由之一,主要是推翻因果关系的推定。

损害后果是指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突发性、严重性等特征。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害后果,既有人身损害,也有财产损害。高空抛物发生时,受害人一般无法预防,也无法采取任何有效的避让措施。因此,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非常严重,此类行为因此也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因果关系是指责任成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即受害人的损害后果是由于高空抛物行为造成的。张华认为,这里就有几点需要说明:

第一,高空抛物致害的因果关系往往会有较多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受害人的损失与高空抛物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定一般不存在争议。

第二,从因果关系入手,也可以免除部分人的责任。以高层建筑物抛物致人损害为例,受害人因建筑物抛物致害,即使推定该建筑物上所有住户都实施了抛物行为,从一般常理上来推,该损害后果也不可能是由一层的住户所造成。因此,包括一层在内的较低楼层的住户可以通过因果关系的证明而免责。高空抛物责任的免责事由还应当包括因果关系方面的免责事由。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高空抛物侵权没有规定,因此,在立法论上,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应当采取结果责任的归责原则。由于受害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无法有所作为,无法预防也无法避免,同时,也不会发生受害人的道德风险,因此,只要发生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后果,就应当成立侵权责任。

怎样向《恩施晚报》投稿?

向《恩施晚报》投稿的途径:

由于现在恩施晚报都是电子邮件收稿,所以可以把稿件发送到他们的邮箱。

《恩施晚报》邮箱地址是eswb@vip.163.com。

投稿时写明您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就可以了。

上一篇:济南电视台在线直播(济南电视台在线直播app)
下一篇:二手厢式货车(13万二手厢式货车)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